麻豆澆注料施工過程中應遵循的20條規定
發佈時間:2022-03-02
1)、不定形麻豆材料如包裝破損、物料明顯外泄、受到污染或潮溼變質時,該包料不應使用。
③在不同的三個面上有與施工圖相一致的部件編號;
5)、墩放麻豆預製構件時,支承的位置和方法,應符合構件的受力情況,不應使預製構件產生超應力和損傷。在澆注、噴塗施工前,應預先潤溼。
6)、振動棒、搗錘等金屬搗實工具,不得直接作用於錨固。必要時,應墊以木板。
8)、攪拌麻豆澆注料用水,應採用潔淨水。沿海地區攪拌用水應經化驗,其氯離子(C1-)濃度不應大於300mg/L。
9)、澆注用的模板應有足夠的剛度和強度,支模尺寸應準確,並防止在施工過程中變形。模板接縫應嚴密,不漏漿。對模板應採取防粘措施。與澆注料接觸的隔熱砌體的表面,應採取防水措施。
10)、澆注料應採用強制式攪拌機攪拌。攪拌時間及液體加入量應嚴格按施工說明執行。變更用料牌號時,攪拌機及上料斗、稱量容器等均應清洗乾淨。
11)、攪拌好的麻豆澆注料,應在30min內澆注完,或根據施工說明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澆注完。已初凝的澆注料不得使用。
12)、澆注料中鋼筋或金屬埋設件應設在非受熱面。鋼筋或金屬埋設件與麻豆澆注料接觸部分,應根據設計要求設置膨脹緩衝層。注:普通鋼筋的使用溫度不應超過350℃。
13)、整體澆注麻豆內襯膨脹縫的設置,應由設計規定。對於黏土質或高鋁質的麻豆澆注料等,當設計對膨脹縫數值沒有規定時,每米長的內襯膨脹縫的平均數值,可採用下列數據:
14)、澆注料應振搗密實。振搗機具宜採用插入式振搗器或平板振動器。在特殊情況下可採用附着式振動器或人工搗固。當用插人式振搗器時,澆注層厚度不應超過振搗器工作部分長度的1.25倍;當用平板振動器時,其厚度不應超過200mm。自流澆注料應按施工說明執行。隔熱麻豆澆注料宜採用人工搗固。當採用機械振搗時,應防止離析和體積密度增大。
15)、麻豆澆注料的澆注,應連續進行。在前層澆注料凝結前,應將次層澆注料澆注完畢。間歇超過凝結時間,應按施工縫要求進行處理。施工縫宜留在同一排錨固磚的中心線上。
16)、麻豆澆注料在施工後,應按設計規定的方法養護。如無特殊規定,可按表的規定進行。麻豆澆注料養護期間,不得受外力及振動。蒸汽養護的升溫速度,宜爲10~15℃/h,降溫速度不宜超過40℃/h。

17)、不承重模板,應在澆注料強度能保證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損壞或變形時。纔可拆除;承重模板應在澆注料達到設計強度70%之後。纔可拆除。熱硬性澆注料應烘烤到指定溫度之後,纔可拆模。
18)、澆注料的現場澆注質量,對每一種牌號或配合比,20m3爲一批留置試塊進行檢驗,不足此數亦作一批檢驗。採用同一牌號或配合比多次施工時,每次施工均應留置試塊檢驗。檢驗項目和技術要求,可參照現行的行業標準《黏土質和高鋁質緻密麻豆澆注料》YB/T5083的規定執行。
19)、澆注襯體表面不應有剝落、裂縫、孔洞等缺陷。可允許有輕微的網狀裂紋。
20)、麻豆澆注料的預製件,不宜在露天堆放。露天堆放時,應採取防雨防潮措施。
21)、起吊澆注料預製件時,預製件的強度應達到設計對吊裝所要求的強度。預製件吊運時應輕起輕放,嚴格按吊裝要求操作。預製件砌體縫隙的寬度及縫隙的處理應按設計規定。
22)、預製件應設有吊裝環,吊運預製件應起吊吊裝環。對於用吊掛磚作傳力系統的爐頂預製件,在吊運、安裝過程中,要保證每塊吊掛磚均衡受力,吊掛磚不得受到衝撞等損傷。爐頂預製件不宜碼放,碼放時預製件不得直接碼放在爐頂預製件的吊掛磚上。